福建漳州供货合同撰写指南
衢州衢江律师事务所
2025-04-11
在福建漳州地区撰写供货合同时,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关键步骤,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:首先,明确合同双方的主体信息,包括供应商和购货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。其次,详细规定供货内容,明确商品或服务的种类、数量、质量标准以及交付时间和地点。此外,需约定明确的价款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,以避免因支付问题产生争议。在质量验收环节,应具体说明验收标准及方法,并规定不合格商品的处理方式。同时,双方需约定违约责任,如逾期交货或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方式,以及其他可能的违约情形和解决措施。最后,明确争议解决方式,可以选择诉讼或仲裁,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52条:订立合同具备合法的意思表示、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并具有确定的内容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第287条:不动产从登记之日起,由买受人所有,不动产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。动产的风险自交付时由买受人承担;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受到侵害造成动产灭失、损坏的,风险由侵权人承担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188条: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。《合同法》第68条:双方对合同内容有约定的,从其约定,但应当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不承认合同无效、变更和解除的争议,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调解。《合同法》第107条:当事人可以约定买价的支付方式。当事人约定的支付方式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或者其约定不足以明确付款时间和方法的,以合同无效或者变更为准,但应举证证明一方当事人有欺诈意图并造成对方重大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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